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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 为加强公司传真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范围
-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使用传真机的各种情况。
- 使用范围包括本地、国内、国际传真。
三.传真的接收管理
- 传真件的接收纳入公司收发管理办法范围内,由收发员统一接收。
- 传真件接收后,填写收件登记簿,并及时分发收件部门和人员。涉及公司事务的原件在行政部留存,业务部门留复印件。
- 公司传真机应随时处地开机接由状态。
四.传真的发送管理
- 各部门和人员发送传真,由收发员统一发送。重要文件可由当事人亲自发送。
- 传真发送,须经领导批准,填写发文登记簿表,并及时发送出去。因故不能发送,应及时通知有关当事人迅速另行处理。
- 传真原件留存行政部。
五.附则
- 传真电话不能被占为普通电话使用,以免延误传真收发。
- 传真机由专人使用管理。
- 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颁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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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网上收集
阅读:3438 次
日期:200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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