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 合伙企业名称(字号)棗(简称企业)。
- 企业住所:
- 合伙宗旨:
-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二.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
-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1),
(2),
(3),
(4),
(5),
2.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出资本总额 万元人民币。
(1)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2)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3)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4)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5) ,出资额 ,出资方式为 。
本合伙人承认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劳务、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有效性。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企业为 (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 、 、 、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 ,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3.本合伙推举 为企业负责人,合伙负责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4.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5.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6.合伙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供共有并为合伙经营使用。
7.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9.合伙事务决定权由简单多数法则决定,但以下事项须全体同意:
(1)修改合伙协议;
(2)申请贷款;
(3)接纳新合伙人;
(4)处分合伙财产。
(5)解散合伙。
四.利益分配
1.利润他配按照 分享 , 分享 , 分享 的经例分配。
2.合伙人按其分享利润比例承担民事责任。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合伙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从事与合伙利益有冲突的活动。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偿还合伙责任超出自己应负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合伙人为合伙经费垫支的费用,以合伙财产偿还,执行合伙业务,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五.入伙和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纳他人加入合伙,并处于同等地位,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可以退伙,应于两个月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即退伙:
(1)合伙人死亡;
(2)合伙人解散;
(3)合伙人在合伙中权益全部被法院判令执行;
(4)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合伙人被除名。
4.合伙人死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继承之日取得合伙人资格。
5.退伙人的财产结算,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为准,对尚未了结的合伙业务,了结时分配损益;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6.退伙而引起的损失,应由退伙人赔偿。
7.退伙可用现金或其他协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还。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经营期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伙只剩一名合伙人;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各方认可的原因。
2.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
(1)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 , , , 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2)清偿后的债务,按 , , , , 比例,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七.经营期限
1.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2.合伙变更字号、经营场所、范围、修改合伙协议,延长经营期限,入伙和退伙等均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自批准之日起算。
八.附则
1.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2.经全部合伙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伙协议。
3.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