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 市场章程》、《 市场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员是指本市场理事会批准其入会申请的单位。 第二章 会员分类 第三条 市场实行会员分级制分为A级会员,为市场高级会员;B级会员,为市场中级会员;C级会员,为市场普通会员。 第四条 不同等级会员具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市场会员制为封闭式,会员总额为 名。 其中,A级会员 名,B级会员 名,C级会员 名。 第三章 会员资格 第六条 市场实行会员资格审查制。 第七条 会员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合法存在的企业、事团法人; 2、注册资本 万元以上; 3、商业资信息良好; 4、承认并遵守市场章程和其他规章。 第八条 分级会员资格。 1、A级会员: (1)注册资本 万元以上; (2)资信评估AAA级; (3)年交易额 万元以上; (4)入会费 万元。 2、B级会员: (1)注册资本 万元以上; (2)资信评估AA级; (3)年交易额 万元以上; (4)入会费 万元以上。 3、C级会员: (1)注册资本 万元以上; (2)资信评估A级; (3)年交易额 万元以上; (4)入会费 万元。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会员义务。 1、严格、自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场规章制度; 2、及时、准确履行交易合同; 3、不能延迟缴纳规定的会员费、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接受市场管理机构日常管理监督; 5、及时、如实填报交易情况汇总表; 6、会员卡不得私息转借使用。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1、直接进入场交易,开展自营或代理业务; 2、享有市场内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3、享有市场提供的信息及配套服务; 4、享有与会员等级相称的市场内办公或展示空间的使用权(或租用权)。 5、对市场管理有建议、监督和批评权; 6、有会籍转让的自由。 第十一条 分级会员优惠项目。 项目 A B C 税费减免 市场管理费用返还奖励 信息服务优惠 配套服务优惠 票据结算额 初始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第五章 入会 第十二条 入会材料(一式两份)。 1、会员申请表;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3、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的财务报表; 4、主办人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 5、拟派交易员个人材料; 6、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7、银行信用提保意向书; 8、企业章程或企业概况简介资料; 9、市场认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条 入会程序 1、申请人准备以上材料后,送达市场管理机构并受理; 2、在15天内市场管理机构进行调查,并作出初步结论,送市场理事会; 3、理事会决定批准与否,传达给管理机构; 4、管理机构通知申请人批准其入会; 5、管理机构与申请人签订入会合同,在规定期限内划拨入会款项; 6、取得会籍,到市场登记,领取会员、经营之证、照、卡。 第六章 会员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会员单位如有以下情况,须在 天内通报市场; 1、会员单位注册、办公地址变更。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 3、会员单位发生重大变故: (1)违反国家法律; (2)因不可抗力发生变故和破产; (3)重大诉讼案; (4)企业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市场如有以下情况,须在 天内通报会员单位: 1、市场管理机构重大变动; 2、市场负责人变更; 3、市场管委会、理事会会议和决议事项; 4、市场交易商品变动; 5、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市场建立会员档案制度,包括: 1、会员基本状况 表; 2、会员交易统计分析; 3、会员缴费管理。 第十七条 会员有权对市场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投诉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八条 会员财务管理。 1、对会员支付费用 情况进行监督、催收; 2、收取逾期款项及罚款; 3、每月、季、年度财务报告。 第十九条 会员级别管理。 1、根据会员交易表现及资格条件,决定会员等级的上升或下降; 2、根据会员申请,转换会员等级。 第二十条 会员证照挂失和补办。 1、会员填写挂失申请材料,出示有关证明材料; 2、市场调查,确认; 3、公告挂失; 4、收到挂失补办手续费,在一定期限内办理新证照。 第二十一条 会员有专用办公空间和展示位时,市场负责会员场所的统一装潢风格,安排会员铭牌、会员形象宣传位。 第二十二条 会员在市场区域发布广告具有优先权和优惠权。 第七章 会员的除名、继承和转让 第二十三条 会员的除名。 会员犯有以下问题时,根据理事会决议有权除名或给予停籍一段时间等处分: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规章; 2、伤害市场信誉、破坏市场秩序; 3、延迟缴纳市场费用,经书面警告3个月内仍不履行 者; 4、其他认定事项。 对除名会员,收回会员证照,入会费、保证金等概不退还。该会员资格向新会员招募。 第二十四条 会员的继承。 会员单位发生如下情况,可以继承会员资格: 1、会员单位被兼并、收购; 2、会员单位破产、解散时被他人继承。 继承会员资格时,会员单位缴纳 %(如4%)的手续费。 第二十五条 市场不允许退会,但可以转让。 1、会员拥有会籍半年后方可转让; 2、由转让双方共同提出申请,经营委会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3、市场向原会员征纳8%的转让手续费。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经市场管委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市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