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
  [忘记密码了] [新用户注册]
 
     
 
陈氏装饰 韩盛内衣  
诺宝工艺厂 香港熙盛  
三和国际 中威讯通  
派米斯服饰 三僚杨公风水  
佳诗娜妮 华兴塑胶  
红鑫巾业 大立针织  
诚希金属 潮昌内衣织造  
德科纺织 591HIFI  
建生参茸行 普宁自行车网  
伟雅内衣 普宁盛兴  
可兴布行 劲力线厂  
焦点服饰 歌歌KTV  
两丰布行 朗巨卫浴  
魔方中国 发格尔服饰  
正光节能 新兴陶瓷城  
伟源五金 松日电脑  
牧人书店 雷葳网络  
可兴布行 富龙美乐  
金美梦家私城 电脑前线  
 
     
销售门市
与我们联系
销售资询
与我们联系
技术咨询
与我们联系
技术咨询
与我们联系
技术咨询
与我们联系
技术咨询
与我们联系
技术咨询
与我们联系
网站建设
与我们联系
渠道交流
点我们联系
意见建议
点我们联系
 
您现在的位置在:   电脑前线企业助手 → 企业策划
  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1. 根据本物业辖区公共契约和其他政府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管委会组成及任期

1.管委会由 人(如7~17),为单数)组成。

2.管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 人(如1~2人),从管委会成员中选出。

3.管委会视情况可聘请执行秘书 名,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秘书可以为或不为管委会成员。

4.管委会成员主要由业主(代表)大会在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中选出,部分委员可以从辖区公安派出所、办事处、居委会、政府房管部门等行政机构选派代表组成。

5.管委会委员每届任职3年,可连选取连任。每届3年举行换届选举。

6.在任职期间,委员缺额应及时补送。

三.笤员资格确定

1.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的人士担任。

2.下列人员,不得被选拨担任管委会委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制者;

(2)被宣布已破产或被兼并收购者;

(3)个人负有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者;

(4)因犯罪被判处过徒刑或剥夺政治权咱者;

(5)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

3.委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停止其委员资格:

(1)因出现第九条各款情况而不合格者;

(2)在未经管委会主任同意而连续3次在委员会会议中缺席的;

(3)以书面向管委会主任或秘书辞职的;

(4)以业主身份被委任,该委员已不再为业主;

(5)根据公共契约不再符合委员要求条件;

(6)经业主(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终止其委任。

4.委员在任期届满前,除以上原因外,不得被无故解除其委员职务。

四.管委会职责

1.(业主)管委会是业主大会常设机构,为本物业辖区最高权力机构,对外代表全体业主。

2.管委会一经成立,可在政府社会团体登记处和房管局注册备案,成为业主自治社团法人。

3.管委会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和报告,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代行其职权。

4.管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业主(代表)大会,并汇报本年度工作:

(2)拟订、修改管委会章程,提出公共契约的修正案;

(3)决定以何种方式聘请物业管理人,并与之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议物业管理人制定的管理计划;

(5)审议物业管理人提出的大、中修理和更新改造公用设施的报告,并迅速答复;

(6)审议本物业辖区管理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7)审核物业管理人制定的管理费用年度预算决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财务报表;

(8)监督物业管理人的管理、服务工作;

(9)监督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执行管理规定,履行公共契约,及时缴纳管理服务费和管理维修基金;

(10)协调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力与物业管理人的纠纷;

(11)掌管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决定其追加费用和动用时间、额度;

(12)对违反公共契约、本章程、管理合同和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作出处理;

(13)代表全体业主承担法律责任(原告或被告);

(14)以长远眼光,维护辖区声誉,提高知名度。

5.管委会具有下列权益:

(1)物业辖区内共用部分的广告发布权和相应收益权;

(2)按国家有关规定无偿或按成本价转让的管理用房产权;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成本价或微利价转让的经营用房产权。

6.管委会应尽义务: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2)及时履行各项职权,不得延误有关工作;

(3)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与政府部门疏通关系;

(4)管委会提取法律诉讼时,应尽快告知业主;

(5)涉及业主和住户利益和管委会决议,应尽快张贴公布;

(6)管委会或委员换届、改选时,完整移交文件、资料、基金。

五.委员会成员岗位职责

1.委员会主任职责:

(1)主任可作为注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负责召开和主持业主(代表)大会、(业主)管理委员会会议;

(3)检查业主大会、管委会会议决议实施情况,并向业主大会、管委会报告;

(4)领导管委会妥善配合管理人工作;

(5)代表管委会处理对外事务;

(6)核签有关文件和财务帐目;

(7)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罚权,在事后向业主大会、管委会及时报告。

2.委员的职责:

(1)在管委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2)对提交会议的文件、资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

(3)有向主任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4)查询或调查专项工作,有权调阅档案、文件,约见有关当事人;

(5)按时参加管委会会议;

(6)收集、整理业主和住户意见,提出议案;

(7)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3.执行秘书职责:

(1)处理及保存来往文件;

(2)公布会议通知,撰写会议纪要;

(3)负责委员会内部文件的起草;

(4)初审物业管理人的有关财务帐目;

(5)制定、执行管委会的财务制度;

(6)妥善保管文件资料、档案。

六.管委会会议及议事规则

1.(业主)管理委员会会议分定期或临时会议。

(1)定期会议每 月(如6个月)举行1次,由执行秘书召集;

(2)临时会议由5名以上委员职名要求或主任提议可随时召开。

2.会议通知应提前7天送达每位委员。会议由管委会主任主持。主任不在时,可委托1名副主任主持,召集人可根据需要邀请物业管理人以及建设部门、居委会等有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3.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参加。

4.会议法定人数 人出席方为有效,会议表决每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1)普通决议以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通过;

(2)特别决议以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当表决中出现赞成与反对票相同时,会议主席另加一票表决权。

七.管委机构、费用、报酬

1.(业主)管委会一般不设常设机构,可设立一个执行秘书专职岗位。

2.管委会的费用包括:

(1)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的费用;

(2)召开管委会会议的费用;

(3)执行秘书行政费用和支付薪金;

(4)调研和差旅费;

(5)管委会委员的任职补助金。

3.费用报销方式:

(1)管委会的费用可按每年 万元定额确定;

 

(2)实报实销;

 

(3)从辖区每年总费用中按 %提取。

确定的费用可在管理人财务帐户上列专户核算。

八.附则

1.本章程经业主(代表)大会批准后生效。

2.本章程经通过或修改通过后1个月内报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本章程解释权归(业主)管理委员会。

  来源: 网上收集 阅读:2860 次 日期:2007-9-21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号    www.pcqx.com

上一篇:工会工作条例 | 下一篇:企业战略体系
 
  【 双击滚屏 】 【 推荐朋友 】 【 评论 】 【 收藏 】 【 打印 】 【 关闭 回到顶部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企业新闻 / 经营范围 / 便民服务 / 互动社区 / 联系我们 / 人才交流 /
COPYRIGHT © 2003-2008 WWW.6198.COM WWW.PCQX.COM ALL RIGHT RESERVE
备案序号 粤ICP备05008443号